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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仪器投资者索赔指南
300165

发布时间:6/30/2026    被阅览数:147 次   信息来源:吴爱军律师股民维权网-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

         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天瑞仪器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已被行政处罚。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吴爱军律师团队正在代理天瑞仪器受损投资者的索赔事务,符合本文所列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锁定索赔窗口。

一、违规事实:2021年年报少计营收6.14亿元,利润虚减252万元

2025年3月18日,天瑞仪器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0号)。经证监会查明,天瑞仪器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相关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26日,天瑞仪器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1年年度报告作出差错更正。

刘召贵、吴照兵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鑫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天瑞”。

二、索赔条件

【核心索赔条件】凡在2022年4月26日(含当日)至2024年4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天瑞仪器(300165/ST天瑞)股票,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发起索赔。

三、核心时间节点

参数

日期

认定依据

实施日(暂定)

2022年4月26日

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该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为虚假陈述行为首次实施日

揭露日/更正日

2024年4月26

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15号),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的法定揭露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年3月18日

证监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0号)

四、法律依据与合规性分析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提供最坚实的证据基础

天瑞仪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0号)已正式下达,违法事实已被监管机构最终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投资者在民事诉讼中最核心的证据。

(二)法律责任的承担

1.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天瑞仪器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其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应当对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员(刘召贵、吴照兵、张鑫)若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亦应承担连带责任。

2.中介机构已被追责:2026年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对天瑞仪器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孙殷骏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在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投资者在索赔时可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主张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维权进展与案件推进情况

1.ST天瑞投资者索赔工作已有实质性进展——近期已向法院提交新一批立案材料,标志着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推进中。

2.针对各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正式下达

2025年3月18日,天瑞仪器正式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0号),违法事实已被完整认定;2026年5月10日,相关年报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孙殷骏受到行政处罚,连带赔偿责任被锁定。

六、索赔流程指引

第一步:资格自查

查阅您的证券账户中天瑞仪器(300165/ST天瑞)的交易记录,确认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持有,并因此产生亏损。

⚠️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未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不具有索赔资格。

第二步:准备索赔材料

1.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证券账户卡(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交易记录:天瑞仪器(300165)的完整交易记录,自首次买入之日起至关账之日(不应早于2024年6月4日之后至少一个交易日),记录应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记录内容应包含准确的时间、数量、价格、持股余额等详细信息;

3.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仅供股票索赔使用”)。

第三步:联系吴爱军律师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本团队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向投资者收取任何费用,办案费、差旅费均由律师先行垫付;待投资者实际获得赔偿款后,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支付律师费用(不超过赔偿款的20%,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未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吴爱军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1-11单元写字间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74273597

七、重要风险提示

1.诉讼时效窗口正在持续消耗。本案诉讼时效自揭露日(2024年4月26日)起算三年,截止日为2027年4月25日(暂定)。目前诉讼时效窗口尚在开启中,但投资者应及早准备材料以把握维权主动权,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材料遗失。

2.公司连续亏损,赔付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ST天瑞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亏损2.33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进一步扩大。赔付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投资者仍应在专业律师指导下积极启动索赔程序——经营困难不免除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且投资者可将相关责任人员及中介机构列为共同被告,拓宽追偿路径。

3.系统性风险的扣除。法院在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时,在最终损失计算过程中会考虑和扣除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如果部分股价下跌是由市场整体风险造成的,该部分将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最终赔偿比例将取决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系统风险核定报告。

【免责提示】以上分析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公开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天瑞仪器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正式下达,最终是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和揭露日如何认定、索赔区间如何划定,均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投资者索赔的最终条件、赔付范围及赔付标准,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依据。建议潜在索赔投资者在专业律师指导下,结合自身具体交易情况制定恰当的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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