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承诺】为投资者垫付前期费用,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我们承担。
【特别提示】
建议关注的可索赔证券及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团队的观点,最终获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上述观点不绝对保证得到生效判决支持,也不构成法律意见和建议,仅是公益法律咨询和公益法律宣传。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证券简称:*ST 紫晶 证券代码:688086)因涉嫌欺诈发行、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被立案调查九个月后,行政处罚即将落地,公司、郑穆、罗铁威等相关责任人将被处罚合计近950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情况】
2022年11月19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7号)。详情参见:*ST紫晶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查明,紫晶存储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欺诈发行
2020年1月19日,紫晶存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月21日,紫晶存储披露《招股说明书》正式稿。2月26日,紫晶存储在科创板上市。
(一)《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二)《招股说明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证监会认为,紫晶存储《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的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
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紫晶存储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紫晶存储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对上述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郑穆、时任董事罗铁威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钟国裕、李燕霞、黄美珊、焦仕志、魏强、王铁林、杨思维、王炜、林海忠、丁杰、刘宁宁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
二、对郑穆、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
三、对钟国裕、李燕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
四、对黄美珊、焦仕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60万元罚款;
五、对魏强、王铁林、杨思维、王炜、林海忠、丁杰、刘宁宁给予警告,并
分别处以105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郑穆、罗铁威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钟国裕、李燕霞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股价走势影响】
上述违法行为于2022年2月12日揭露后,紫晶存储股价持续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初步测算,紫晶存储股票2020年2月上市,最高股价曾达86.98元,截至2022年11月22日收盘价5.42元,股价整体跌幅超过9成,相关投资者损失惨重。
【律师提示】
1.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应对上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为紫晶存储股票发行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关机构或将面临处罚与索赔。
3.符合索赔范围的投资者,可联系吴律师咨询/登记参与维权,律师根据提供的资料计算损失金额、完善证据及委托文件后即可启动诉讼索赔。
【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索赔:
在2022年2月11日及之前买入,且在2022年2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而亏损。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留言咨询相关维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