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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知科技已经终止上市,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300038

发布时间:7/4/2022    被阅览数:533 次   信息来源:吴爱军律师&股民维权网

      【郑重承诺】为投资者垫付前期费用,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我们承担。

【特别提示】

建议关注的可索赔证券及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团队的观点,最终获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上述观点不绝对保证得到生效判决支持,也不构成法律意见和建议,仅是公益法律咨询和公益法律宣传。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数知科技” 证券简称:数知退 证券代码:300038)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于2022年6月30日被摘牌。此前,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述违法行为的揭露导致数知科技股票价格下跌,给相关投资者造成损失。

 

【行政处罚情况】

2022620日,数知科技发布公告:20226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06)。详情参见: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为,数知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包括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且未在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数知科技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董事长张志勇,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为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陈鹏,时任财务总监时忆东,时任董事、首席执行官武利民。此外,张志勇作为数知科技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已构成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数知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张志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的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三、对陈鹏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四、对时忆东、武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当事人张志勇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张志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股价走势影响】

上述违法行为于20201224日揭露后,数知科技股价当日下跌近20%,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律师提示】

1.受到行政处罚的主体均应对上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2022年起施行的最新司法解释,针对数知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起诉索赔的诉讼时效期间将于20231223日届满。时效期满后起诉难获法院支持。

3.还有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联系吴律师咨询/登记参与维权,律师根据提供的资料计算损失金额、完善证据及委托文件后即可启动诉讼索赔。


【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索赔:

201924-20201223日买入,且在202012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留言咨询相关维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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