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ST贤丰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可索赔条件如下:
自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5日买入,且在2024年4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吴爱军律师团队的观点,最终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详情参见:http://www.gmwq.com.cn/news_show.asp?id=1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