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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操纵市场被罚|投资者索赔成功挽损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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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3/17/2025    被阅览数:56 次   信息来源:吴爱军律师股民维权网

操纵涉及哈森股份、大庆华科等8只股票

202211月,中国证监会对王某某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揭露其通过控制多个账户组、虚假交易等手段操纵哈森股份、大庆华科等8只股票非法获利超1.42亿元!行政处罚公布后,部分受损投资者诉讼索赔已获法院支持吴爱军律师团队提示: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启动法律程序,依法挽回损失! 

风险提示索赔结果受法院裁判影响,个案可能存在差异

一、行政处罚情况:王某某操纵市场全解析

1. 违法手段

   • 账户操控:控制并使用145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频繁买卖  

   • 虚假交易:通过虚假报撤单、拉抬股价后抛售等手法制造虚假市场信号  

   • 标的波及:涉及主板、创业板8只个股(【索赔条件】导致相关

股票价格严重偏离大盘指数,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2.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1.42亿元,罚款4.28亿元(合计罚没5.7亿元)

 

二、索赔条件

✅ 交易时间:在下表列示的“操纵时间段”期间买入/卖出相关股票  

✅ 亏损情形:因股价异常波动导致实际损失超1万元  

✅ 操作特征:在证监会认定的操纵期间内多次跟风交易 

股票名称

操纵时间段

索赔条件

吉林高速(601518)

2020年2月3日-3月11日
5月28日-6月15日

期间交易“吉林高速”股票而亏损者

大连热电(600719)

2020年3月27日-4月3日

期间交易“大连热电”股票而亏损者

宜宾纸业600793)

2020年4月27日-5月8日

期间交易“宜宾纸业”股票而亏损者

绿城水务(601368)

2020年5月7日-5月18日

期间交易“绿城水务”股票而亏损者

宁波热电(600982)

2020年5月13日-6月2日

期间交易“宁波热电”股票而亏损者

哈森股份(603958)

2020年6月1日-6月4日

期间交易“哈森股份”股票而亏损者

友邦吊顶(002718)

2020年6月4日-7月15日

期间交易“友邦吊顶”股票而亏损者

大庆华科(000985)

2020年7月3日-11月6日

期间交易“大庆华科”股票而亏损者

注:具体需结合个股交易记录,建议投资者提供相关股票交易明细供律师审核。

三、诉讼进展

2024年9月,福州中院一审判决生效,部分投资者诉讼索赔获支持,共计判赔65万余元(详情参见全省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审结生效)。其他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通过诉讼索赔。

 

四、法律撑腰!索赔依据全公开  

1. 《证券法》第55条:严令禁止操纵市场,受害者可依法索赔  

2. 《证券法》第192条:违法所得全额罚没,赔偿优先级提升  

3.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交易因果关系”认定标准,降低举证难度  

⏰ 时效提醒:索赔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1月截止!  

【索赔通道】

官网入口:http://www.gmwq.com.cn/(一键提交材料)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

吴爱军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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