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承诺】为投资者垫付前期费用,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我们承担。
【特别提示】
投资者针对国瑞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7月12日到期。尚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要抓紧时间启动维权。
【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国瑞科技证券虚假陈述可索赔范围如下:
一、时间区域:自2021年4月26日-2021年7月12日买入,且在2021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二、赔偿主体:国瑞科技、郦几宁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5月20日,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证券简称:国瑞科技 证券代码:300600)发布公告: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2号)。详情参见国瑞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国瑞科技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情况
2019年起,国瑞科技开始开展专网通信业务。经查,国瑞科技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二)国瑞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国瑞科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5,875,443.97元,虚增营业成本185,617,728.60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15.37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9.6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国瑞科技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郦几宁、龚瑞良、陆国良是国瑞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东、任增强是国瑞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中国证监会决定:
1、对国瑞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2、对郦几宁、龚瑞良、陆国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3、对王东、任增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股价走势影响】
上述违法行为揭露后,国瑞科技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现面向曾经交易奥康股份遭受损失的股民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本文同时在微信公众号股民维权吴律师发布,欢迎留言咨询进行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