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承诺】为投资者垫付前期费用,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我们承担。
2023年11月,上深交所多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初步划定相关股票可索赔范围,供广大股民维权时参考。
一、罗普特 688619
2023年11月1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初步确定,罗普特可索赔范围如下:
1、时间范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买入,且在2023年5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
2、赔偿主体:罗普特、陈延行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ST 交昂 600530
2023 年 11 月 7 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初步确定,交大昂立可索赔范围如下:
1、时间范围: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6日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
2、赔偿主体:交大昂立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海航控股 600221/900945
2023年11月8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2 号)。初步确定,海航控股股票/债券可索赔范围如下:
1、时间范围:自2018年8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买入,且在2021年1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赔偿主体:海航控股、谢皓明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吴爱军律师团队现面向曾经交易美盛文化遭受损失的股民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欢迎留言咨询进行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