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冠农股份可索赔范围如下:
1、自2022年3月26日-2023年4月20日买入,且在2023年4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冠农股份、刘中海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详情参见冠农股份|信息披露涉嫌违法面临处罚,股民索赔持续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