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承诺】为投资者垫付前期费用,在投资者获得赔偿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失败的风险全部由我们承担。
【特别提示】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团队的观点,最终获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上述观点不绝对保证得到生效判决支持,也不构成法律意见和建议。
【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博天环境证券虚假陈述可索赔范围如下:
一、时间区域:自2018年4月28日-2023年3月30日买入,且在2023年3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二、赔偿主体:博天环境、赵笠钧、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行政处罚情况】
一、对上市公司的处罚
2023年6月17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证券简称:*ST博天证券 代码:603603)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财监法[2023]110号、财监法[2023]106号)。详情参见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的公告
据披露,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2年7月至8月对博天环境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博天环境的主要问题如下:1、通过伪造验工计价原始凭证虚增收入和成本;2、无依据进行会计核算;3、伪造债权债务转让协议;4、经济业务实质与账面金额严重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主要涉及公司四个PPP项目,影响公司收入、成本的业务行为发生在2017年度至2019年度,导致了2017年度至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错误。
财政部决定:给予博天环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公司董事长赵笠钧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对审计机构的处罚
2023年6月14日,财政部官网公布对博天环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给予行政处罚,理由是“在博天环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你所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未发现博天环境财务造假事实、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股价走势影响】
上述违法行为揭露后,博天环境股价急速持续下跌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留言咨询相关维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