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佳缘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受此消息影响,2026年7月9日公司股价“一字”20CM跌停,报收16.91元/股。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吴爱军律师团队正在代理佳缘科技受损投资者的索赔事务,符合本文所列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锁定索赔窗口。
一、违规事实:信披违规被立案,实控人此前已被留置
2026年7月8日晚间,佳缘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604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未披露被立案的具体事由。
这并非佳缘科技首次触碰监管红线。2025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进被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直至2025年12月才全部解除相关调查措施。同期,公司还曾卷入思科瑞财务造假案的余波——思科瑞在2022年向佳缘科技销售检测服务过程中,存在未交付即确认收入、在争议未解决情况下仍确认收入的情形。
此外,公司经营面持续恶化。2025年,佳缘科技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4,295.01万元(2024年为盈利1,144.54万元);2026年一季度亏损扩大至2,417.38万元。
二、索赔条件
目前佳缘科技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佳缘科技的索赔条件暂定如下:
【核心索赔条件】凡在2022年1月17日(含)至2026年7月8日(含)期间买入佳缘科技(301117)股票,且在2026年7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发起索赔。
三、索赔流程指引
第一步:资格自查
查阅您的证券账户中佳缘科技(301117)的交易记录,确认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在2022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7月8日收盘时持有,并因此产生亏损。
9888;65039;2026年7月8日收盘时未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能不具有索赔资格。
第二步:准备索赔材料
1.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证券账户卡(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交易记录:佳缘科技(301117)的完整交易记录,自首次买入之日起至关账之日(不应早于2026年7月22日之后至少一个交易日),记录应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记录内容应包含准确的时间、数量、价格、持股余额等详细信息;
3.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仅供股票索赔使用”)。
第三步:联系吴爱军律师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本团队采取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向投资者收取任何费用,办案费、差旅费均由律师先行垫付;待投资者实际获得赔偿款后,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支付律师费用(不超过赔偿款的20%,具体以委托合同为准),未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吴爱军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1-11单元写字间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74273597
四、重要提示
(一)本案尚处于立案调查初期。截至目前,佳缘科技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收到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索赔条件的判断系基于立案公告作出,最终实施日和揭露日的认定需以证监会的正式调查结论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
(二)公司业绩持续恶化,赔付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佳缘科技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4,295.01万元,2026年一季度亏损扩大至2,417.38万元。公司赔付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投资者仍应在专业律师指导下积极启动索赔程序——经营困难不免除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系统性风险的扣除。法院在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时,在最终损失计算过程中会考虑和扣除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如果部分股价下跌是由市场整体风险造成的,该部分将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最终赔偿比例将取决于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系统风险核定报告。
【免责提示】以上分析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及律师公开征集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佳缘科技案目前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最终是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和揭露日如何认定、索赔区间如何划定,均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投资者索赔的最终条件、赔付范围及赔付标准,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依据。建议潜在索赔投资者在专业律师指导下,结合自身具体交易情况制定恰当的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