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范围】
初步确定,泉为科技可索赔范围如下:
1、自2020年4月27日-2023年6月16日买入,且在2023年6月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泉为科技、邵鉴棠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详情参见泉为科技|财务造假被处罚,股民索赔持续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