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美尚生态可索赔范围如下:
一、时间区域:
1、自2015年12月11日-2021年4月29日买入,且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者;
2、自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23日买入,且在2021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者。
二、赔偿主体:
1、美尚生态、王迎燕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欺诈发行、年报审计所涉中介机构:广发证券、会计师/律师事务所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详情参见美尚生态|持续十年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终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