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新宁物流证券虚假陈述可索赔范围如下: 一、时间区域:自2019年4月25日-2022年12月29日买入,且在2022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二、赔偿主体:新宁物流、谭平江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初步确定,新宁物流证券虚假陈述可索赔范围如下:
一、时间区域:自2019年4月25日-2022年12月29日买入,且在2022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二、赔偿主体:新宁物流、谭平江等应当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索赔范围只是吴爱军律师团队的观点,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详情参见新宁物流|财务造假受处罚,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
新宁物流|信息披露违法拟受处罚,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