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索赔:
自2019年1月4日-2022年8月23日买入,且在2022年8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详情参见太安堂|柯少彬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投资者索赔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