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代理的王某某等股民诉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成控股”)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王某某等股民已于近日实际收到天成控股公司支付的赔偿款。
本次到账的赔偿款,系投资者针对天成控股公司2018年11月被行政处罚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提起的诉讼的最终结果。天成控股该项违法行为引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时效已于2021年11月28日届满。
2021年12月17日,天成控股及相关当事人再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新一轮索赔征集中,详情参见《*ST天成信息披露违法再领罚单,新一轮投资者索赔征集》http://www.gmwq.com.cn/news_show.asp?id=1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