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索赔:
自2019年4月16日-2021年4月28日买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支付。
详情参见:《雪松发展/希努尔即将受处罚,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雪松发展/希努尔行政处罚落地,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