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判断,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自2016年4月19日-2021年11月8日买入,且在2021年11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详情参见http://www.gmwq.com.cn/news_show.asp?id=10889新研股份2015~2019年度报告财务造假被处罚,5年虚增利润13亿元||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