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索赔:
自2018年4月26日-2021年12月29日买入,且在2021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详情参见蓝盾股份年度报告虚增利润3.8亿元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