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确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索赔:
在2019年1月4日-2021年1月29日买入,且在2021年1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详情参见海航控股|谢皓明等行政处罚落地,投资者索赔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