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判断,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1.自2018年8月14日-2018年9月27日买入,且在2018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2.自2018年9月5日-2019年2月27日买入,且在2019年2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3.自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4日买入,且2018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4.自2019年3月29日-2019年6月3日买入,且在2019年6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详情参见中超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被处罚,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