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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生物投资者索赔指南
000078

发布时间:5/11/2026    被阅览数:549 次   信息来源:吴爱军律师股民维权网-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


 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2026年5月,海王生物(000078)因巨额违规资金运作及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正式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王",股价连续跌停,投资者索赔通道已经开启。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吴爱军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团队正在代理海王生物受损投资者的索赔事务。符合本文所列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一、事件概述:违规资金运作曝光,内控被否

2026年4月30日,海王生物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披露,因对外财务资助及担保事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审计机构核查及海王生物披露的公告,2025年公司存在两笔无合规审批、无信息披露的巨额资金操作:

第一项:违规财务资助。2025年,海王生物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且未对外公告的情况下,向长春市感通贸易有限公司、长春市金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两家无关联第三方企业,提供合计12.95亿元的临时性资金周转财务资助。截至2025年末,该笔资助仍有6.15亿元本金及利息共计约6.21亿元未收回。

第二项:违规对外质押担保。海王生物以自有定期存款作为质押物,为新疆辰发商贸、新疆森利先卓建筑工程两家企业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达6.5亿元。该笔担保全程缺失内部合规审批与公开信息披露,严重违反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及对外担保监管规则。

审计机构指出,上述大额资金往来未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属于"重大缺陷",公司因此不能合理保证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应收款的列报相关的可能错报。

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自5月6日复牌之日起,股票简称由"海王生物"变更为"ST海王",日涨跌幅限制由10%下调为5%。复牌后,ST海王股价连续三日跌停,截至5月8日收盘报2.73/股。

二、前期监管背景

值得注意的是,海王生物的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并非首次发生。

2024年10月,深圳证监局在对海王生物进行现场检查后,作出了《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07号),查明公司在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存在多项问题。

此外,深圳证监局曾于2021年因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对海王生物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而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被ST当日也联名向管理层发出督促函,措辞严厉,要求尽快完成违规事项的股东会追认审议并每月披露整改进展。

三、索赔条件

[核心索赔条件]凡在2025年9月30日(含当日)至2026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海王生物(000078/ST海王)股票,并在2026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实施日”和“揭露日”的认定逻辑:

[实施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9月,海王生物通过银团取得约6.47亿元贷款后,全额转借长春市感通贸易有限公司;同年12月再度获取约6.48亿元银行贷款全额出借长春市金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计违规财务资助高达12.95亿元。该等违规资金往来开始发生之日,即为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

[揭露日/更正日]2026年4月29日):2026年4月29日,海王生物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正式公开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以及全额期间重大违规关联交易的完整记录,系违规事实的真实首次公开揭露。

[说明]以上索赔条件为吴爱军律师团队基于现有公开信息作出的专业判断。同时,在实施日之前买入股票、但于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因公司虚假陈述(如误导性业绩信息)而选择继续持有或加仓的投资者,其权益同样存在索赔基础,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四、法律依据与合规性分析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进一步明确了投资者索赔的法律路径,取消了行政处罚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待行政处罚决定即可提起诉讼。

在海王生物案中,2025年度违规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未履行审批程序且未及时披露,构成"重大遗漏"类虚假陈述;此外,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已多次出现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显示出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合规方面存在系统性隐患。上述违法行为对二级市场投资者权益构成了实质损害。

五、索赔流程指引

第一步:资格自查

查阅您的证券账户中海王生物(000078,现ST海王)的交易记录,确认是否存在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4月29日期间的买入交易,且于2026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

第二步:准备索赔材料

1.证券账户信息: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证券账户卡(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交易记录:海王生物的完整交易记录,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关账之日(但不早于2026年4月29日之后至少一个交易日),交易记录应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记录内容应包含准确的时间、数量、价格、持股余额等详细信息;

3.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仅供股票索赔使用")。

第三步:联系律师团队进行索赔登记

六、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王",日涨跌幅限制由10%下调为5%。若下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股票还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行政处罚尚未正式落地]截至目前,海王生物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尽管《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已取消行政处罚前置程序,但行政处罚的有无仍会对诉讼中的举证便利性和法院认定虚假陈述行为的难易度产生重要影响。上述索赔条件的判断系基于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前期监管措施作出。

[诉讼时效]本索赔案诉讼时效自揭露日/更正日(2026年4月29日)起算三年,截止日为2029年4月29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及早准备材料以把握维权主动权。

[联系方式]

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吴爱军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021122629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1-11单元写字间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74273597

拟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联系吴爱军律师团队,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具体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免责提示:以上分析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监管措施及律师公开征集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的法律意见。投资者索赔的最终条件、赔付范围及赔付标准,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本文列出的索赔条件系基于现有公开信息所作出的初步专业判断,最终索赔条件可能随案件调查进展有所调整。建议潜在索赔投资者在专业律师指导下,结合自身具体交易情况制定恰当的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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